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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 15:11: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及学校《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总结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开展本工作。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申报条件及程序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示范影响力;

(4)采用个人自荐、所在部门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确定。

2.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报《“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1),其中典型经验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申报条件及程序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采用个人自荐或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确定,每个班级报送1名候选人。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学生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2)。上报材料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并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班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梳理资助工作,总结经验模式,提升工作质量的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将推荐材料于2022年5月27日前17:00前报送学生会。

联系人:学生会宗学、谢仙誉。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0日

 


终审:周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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