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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广东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重点任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4 15:11: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一)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省教育工作者中分批分阶段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各类课程教学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的学术带头人和思政理论课名师,形成一批有理论深度和实践效果的研究成果,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学段、不同学习者特点的示范课堂和示范活动。实施《广东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提高思想政治课质量和水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精品课程,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教师和学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德铸魂育人。

(二)整体建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大主题教育;继承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德育工作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体现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层次,贯穿于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管理体系各方面。

学前教育阶段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启蒙教育,中小学德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高校思政工作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让各阶段的德育工作各有分工又相互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推进学校、政府、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注重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注重思想与实际紧密联系,提高将德育转化为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的效力。建好用好“粤易班”网络教育平台。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等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十八岁成人仪式”和中华传统节日、国家法定纪念日,以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

(三)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把学生体质健康纳入地区和学校工作评价,纳入教育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掌握1-2项可持续锻炼的运动技能;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建设12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加快配备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推动艾滋病等疾病防控教育及防灾减灾教育进校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推动建立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快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逐步加大专职人员配比,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设施设备和心理健康教育时间。

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配足配齐音乐、美术等艺术教师,办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推进初、高中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探索建设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创建30个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和一批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加强艺术实践活动,开展大学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进高雅艺术和非遗文化进校园,办好高校美术与设计作品学院奖双年展等活动,构建美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艺术展演和校园文化“四位一体”育人机制。建设500所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实施高校帮扶中小学“美育浸润计划”。

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加强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教育贯穿于学生培养全过程。开展研学实践、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活动,倡导参加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鼓励创造性劳动。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高校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强国防教育,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完善学生军训工作,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强化大学生征兵工作。

二、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一)促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及时开展学位需求预测,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联动监管机制,消除无证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升幼儿保教科学化水平。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强化课程建设与质量管理,消除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建立幼儿体质健康监测机制,指导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健全保教质量标准,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加强学前教育教研,配齐学前教育教研员,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探索开展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构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规划,并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健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及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执行区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适当向乡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加大城镇学校改建、扩建、新建力度,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创新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方式,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动态调整提升机制,支持各地区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优化办学条件。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鼓励优质品牌学校牵头组建办学集团,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办学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三)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丰富普通高中类型,

积极发展特色高中,形成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各具特色的

普通高中教育格局。加快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

程,提高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覆盖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

改革,增强课程选择性,构建丰富多样课程体系,培育办学

特色。因校因生制宜推行选课走班,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学

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

程标准,开设学生生涯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

自主发展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加大

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力度,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

理平台。

(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制定科学的课业标准,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推动中高考命题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建立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市场准入清单,完善培训行为监管机制,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健全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联合监管,坚决纠正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

三、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一)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探索高职(专科)、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的招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支持打造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根据高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支持各地区打造一批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以及面向区域传统优势产业的特色专业。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与本科学校、职业院校共同组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联盟)。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注重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落实职业院校培训主体责任,支持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二)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办学机制。高标准建设省职业教育城、广州科技教育城,推动“教、科、产、城”融合发展。优化省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全面实施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办学。推进中职学校布局调整与资源整合,保证学位供给。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支持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全过程。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合举办产业学院、培训学院,全面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与规模以上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共享、技术研发、职业培训、实习实训、质量评价、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模式,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建立健全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

(三)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紧跟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使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在教学中充分体现。持续推动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与实施。开发与产业精准对接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推进“学历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支持和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研制工作,建成一批资质优良、具有权威专业能力的颁证机构或组织。加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加大“双一流”“冲补强”建设力度。持续提升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师资引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服务贡献和示范辐射水平。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大力提升教育创新、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汇聚国际一流学者,建设重大科研平台,构筑学科发展高地,争取1-2所高校进入国内一流高校前列,若干学科居于国内领先或达到世界一流水平,8-10所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实施“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落实属地政府责任,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加快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强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加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转化服务。实施“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坚持分类支持,强化协同育人,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完善科研创新体系。

(二)发展一流本科教育。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改革教育理念、内容、方法和课程设置等,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机制,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培养,建设一流专业,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强化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建设。支持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实施和深化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突出分类指导与特色发展,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中大力推进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度融合协同育人新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布局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精准农业等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加大对农林、地矿油、勘探等基础产业、艰苦行业,以及基层医疗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与国际接轨、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学科专业,推进人才精准培养、精准供给。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三)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研究生参与产学研合作。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校内、企业导师有机结合的“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优化研究生培养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学位论文评审、抽检和研究生分流选择制度。

(四)加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实施本科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开展全省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一级学科水平评估。加强普通高校专业认证工作,构建多元多层次专业认证体系,加快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农学专业认证、医学专业认证、经管类专业认证等。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建设,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进行大数据分析诊断,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主体责任,引导高校健全自我评估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主动对接行业企业,深入开展人才培养、需求分析、标准编制、方案制订、专业认证等方面交流合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跟踪调查,形成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评价。

(五)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战略必争领域,着眼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及未来发展关键领域,充分发挥高校主力军作用,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供给能力。依托布局在我省的重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和高科技企业创新资源,发挥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势,积极参与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推进教育学科基础研究发展,加强对高校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人才智力开放共享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营专业机构。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协同创新,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以高校为主体力量,加强与党委和政府以及科研机构协同推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岭南教育文库”研究出版工程,加强高校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布局,建设一批新型高端教育智库,围绕“两个重要窗口”建设总体要求,深入改革发展伟大实践,总结提炼新观点新理论。

五、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

(一)完善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渗入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发,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职业课程。完善高中阶段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推进中高职衔接,办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增强应用型本科能力建设,构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畅通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高校学分制改革,促进各类高校以课程为基础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支持学生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并承认学分。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各种教育形式衔接、沟通。探索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认定制度,非学历学习成果可转换成相应课程学分,推动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有机衔接。鼓励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完善注册学习制度和相应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构建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学分制相适应的高校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学籍管理等制度。统筹推动各地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发展,加大开放大学体系建设保障力度,探索开放教育学生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完善以开放大学为指导、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干、社区学习站(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推进示范性老年大学建设,健全老年教育办学和服务网络。加快学分银行建设,完善各类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服务体系。

(三)推进社会资源协同育人。在少年宫、图书馆、科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音乐厅、歌舞剧院、体育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推动优质资源参与社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满足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推动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群开展职业培训。鼓励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人教育机构和普通高校拓展继续教育项目。

六、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一)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教师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做让学生喜欢的人。强化教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的首要内容。

(二)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完善师范教育体系,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完善师范院校招生培养制度,遴选优秀学生报读师范专业。稳步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适当增加研究生计划,优先保障教育硕士培养。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或教师教育学部,引进教师教育师资,建设一批省级特色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学科品牌。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办好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幼儿师范学院,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探索师范院校与职业院校、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行业企业合作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模式。提升教师学历和继续教育水平,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和95%;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0%;职业院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本科高校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历的比例明显提升。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支持面向全球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发挥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分别建设1所本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建立教师、教研员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与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相统一的校本培训制度,落实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健全职业院校校长、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制度,加大高校校长、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进修支持力度。

(三)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和规范编制管理,制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满足我省教育现代化需要。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乡村小学、教学点,教职员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适时完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探索高校员额制(人员总量)管理模式;加大编制资源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建立中小学教职员周转编制制度。优化高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机制,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优化县域内教职员资源配置和管理,实现临聘教师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幼儿园达到8%、小学达到15%、初中达到30%、高中达到40%。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考核机制。实施五年一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推动完善职业院校“固定岗 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建立开放灵活的师资互聘机制。

(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强化教师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建立完善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建立健全教职员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民主参与学校决策管理。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乡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深化高校、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鼓励教师、教育科研人员通过科技研发、教材研制、成果转化、科研咨询等方式按规定获取奖励性绩效收入。

(五)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山区和乡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教师编制、职称评聘、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村倾斜。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计划”,定向培养涵盖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多学历层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补充、培训、定向培养、待遇倾斜等,重点加强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小学全科教师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实施学区(乡镇)走教制度,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补贴。加大县域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将教师到山区、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加强学科富余教师转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讲学。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和配套设施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激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

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一)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基于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理念重塑、结构重组、流程再造和模式重建,建立“互联网 ”教学新范式与模式、教学评价体系,加快推动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数字化记录、分析与应用,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实施“互联网 ”课程计划,构建“互联网 ”学习范式和区域教学改革推进机制。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课程共享,实现课程动态集成、按需服务。培育一批课程创新共同体,打造一批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课程群,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打造“互联网 教研”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实施“人工智能 ”教学改革变轨超车工程,部署实施基于信息技术的教学改革试验、课程改革试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在各地级以上市选择至少一个县(市、区)开展“爱种子”教学改革试点。

(二)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计划,完善“粤教翔云”服务体系,拓展优化全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和互联互通。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从“专用资源服务”向“大资源服务”的转变整合。创新服务供给模式,为全省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高标准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推进国家课程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应用,弥补乡村、欠发达地区优质资源的不足。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推动信息化教学课堂化、规模化、常态化发展。推进乡村教学改革,逐步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准入机制,建立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鼓励多样化教育服务,优化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创新发展智慧教育。加快智慧教室建设与教学应用研究,构建新型学习空间环境,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促进新技术在学校空间重建,以及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模式创新中的应用。实施“信息化融合创新种子计划”,深入推进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和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到2022年,建设600所智慧学校,培育300个融合创新示范项目,形成一批智慧教育标杆学校、改革创新标杆项目。开展智慧教育区域性整体探索与实践,推进新一代信息602游戏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下的区域教育结构变革和生态重构,到2022年,培育打造5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广泛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培养学生人工智能兴趣、应用能力、逻辑思维,提升师生人工智能时代适应能力。

(四)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整合教育政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系统。加快建设“粤教育数据中心”,完善教育数据标准规范,推进教育数据采集,利用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数据采集自动化。推进教育数据分级分层管理,建立教育数据可靠性审核和使用授权制度,深化基于大数据的家校协同育人、教育质量监测与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职业生涯规划、教师教学能力和职业认同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区域教育质量发展评估分析、教育应急管理和决策风险管控等的研究与应用。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政务服务、业务管理、师生管理和教育决策的能力,深化教育治理创新。

(五)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网络资产发现和漏洞处置工作。加强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创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加快推进网络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强化隐私保护,建立严密保护、逐层开放、有序共享的良性机制。

(六)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装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掌握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提高教育装备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健全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实验和论证机制,发挥专业机构作用,确保教育装备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学实际。打造现代化实验教学体系,保障实验教学条件,创新实验教学场所,强化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建立以县为主的教育装备使用与管理机制,统筹县域内教育装备配备、使用维护和教学危险废弃品报废与处理。推进图书馆信息化管理,建设一批智慧图书馆(室)。为乡村、欠发达地区配齐功能场室、配足仪器设备、配好图书。

八、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乡村教育振兴发展计划

(一)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教育脱贫攻坚计划”,优化乡村学校结构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教育扶贫台账,教育扶贫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加大对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开发更多资源向特困群体倾斜,保障建档立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结对帮扶乡村留守儿童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及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发挥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和开放大学优势,建设现代农民和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乡村建设规划设计、乡村环境整治与资源开发利用论证、乡村种植养殖业改良与优良品种培育、“三农”制度与政策变革、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与弘扬新文明新风尚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补齐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短板。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编制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确定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公共服务完备、生源有保障的乡镇或较大行政村设置寄宿制学校,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配备标准。研究探索小规模学校的常规态势和办学模式,高质量办好恢复和必要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校本课程建设水平。支持乡村学校积极开展课外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确保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推进落实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在乡村教师培训中的功能。

(三)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职院校引领作用,落实市县职业教育投入责任,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实施省内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职院校计划。强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区域中职学校的统筹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区域内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保证学位供给。探索市属中职学校与县属中职学校联动发展机制,围绕区域产业需求,集中资源做强做优若干所骨干中职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办好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培训“四位一体”的职教中心。

(四)打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等教育升级版。引进一流高校学科资源,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支持尚未设置本科学校的汕尾、揭阳、阳江市设立应用型本科学校。深入推进省市共建高校建设,重点支持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建设。实施珠三角地区高校对口支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计划,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州、深圳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支持重点学科专业集群建设,聚集和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推动学科专业与区域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九、推动教育合作国际化发展

(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机制。深化大湾区各具特色的教育联盟合作,促进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大湾区高效流动。推动德育交流常态化发展,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交流,提升大湾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水平。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纳入大湾区姊妹学校缔结范围。完善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在广东接受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的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大规模基础教育国际评价项目。推动中小学stem教育交流发展。做强做优大湾区职业教育和培训,建设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围绕大湾区产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对接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探索大湾区职业资格互评互认。建设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优化大湾区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建设世界一流高校和学科专业集群。积极推进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来粤合作办学项目。推动粤港澳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打造前沿科学中心、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平台、重大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推进大湾区高校之间、大湾区高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之间联合培养学生。支持大湾区高校在专业认证、学分互认、课程共建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粤港资历框架合作,探索大湾区内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

(二)深化“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深化与友好省州的教育交流合作,推动大湾区教育“引进来”“走出去”。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提升师生人文交流能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教育智库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研究制订。支持大湾区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高校共建科研技术合作平台。重点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职业院校到发展中国家办学,培养当地急需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工程技术和国际商务人才。鼓励推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反映大湾区风貌的人文交流品牌项目,开展青少年体育和艺术教育交流,举办地方戏曲展演、“非遗”参观、美食交流等活动。支持孔子学院、鲁班工坊中方合作院校能力建设和对外汉语、翻译等学科专业建设。发挥大湾区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育与发展联盟作用,定期举办体育节、艺术节、美术作品展示活动。推动开展大湾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体育、艺术、语言文字等人文交流。

(三)加快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升留学生教育质量,继续实施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政策,在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来粤留学生规模,建设国际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遴选国(境)外优秀人才到我省高校访学进修,支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团队。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加大高校师生和教育科研机构专业人员到国(境)外高校和相关机构交流学习支持力度,实施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加快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建成一批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机构、品牌专业和示范课程,培养一批拥有国际视野、通晓域外规则、具备竞争能力的人才。积极为国际组织提供人才支持,鼓励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服务。

十、深化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

(一)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多元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

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建立完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统筹面向学校各类评价活动,对学校进行持续性、科学性、综合性评价,释放学校办学活力。培育多元评价主体,鼓励支持专门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创新评价技术,规范开展教育评价。

(二)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突出基础性、综合性、选择性、探究性和开放性,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考试内容体系。推动全省中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制度,全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强化监督公示,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列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内容,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录取依据学生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针对养老、护理、康复、保育等紧缺专业,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招生规模。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中考自主招生和加分项目及分值,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三)切实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登记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开展财务清查、清算和章程修订,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过渡工作方案,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平稳过渡,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引导民办学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全面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强化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督,建立民办 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民办学校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资产财务管理,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融合发展,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民办高校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品牌专业、优质课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高校申报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支持优势明显的民办高校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

(四)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应放尽放原则,加快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教育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管理。推动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信用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督导、巡视和第三方评估。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防止和消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扰。优化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简化服务流程,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落实学校章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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