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之王是“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2 09:24: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伴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也在不断升级,滋生出很多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诈骗手法。
电信网络诈骗之“刷单”
号称“诈骗之王”
为何有此称号?
因为这类诈骗发案高
金额大、手段多变、迷惑性强
关于刷单招嫖诈骗
说起刷单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那什么才是刷单界里的天花板呢?
如果“刷单”和“招嫖”类诈骗放在一起会产生什么呢?
那就是复合型诈骗——刷单招嫖诈骗。
刷单是贪财,招嫖是贪色,识破怕身边人知道不敢报警源于恐惧。
两者的融合让诈骗分子屡屡得手。
发生在广州市的一件刷单招嫖诈骗案,受害人被骗金额竟达到141万元。此类案件的诈骗手法,当受害人收到招嫖等短信,点击短信链接或致电,诈骗分子就会扮演“客服”及时出现。
如何解析?
刷单是基本,完成任务免费约——这就是刷单招嫖诈骗最明显的特征。做任务提取“好处”,小额返“利”,大额不能提现被“吃”,没钱让你去贷款“赔”,这也正是被骗人的心理(5 1心理=贪、怕、慌、缺、善和盲目自信),同时也是刷单诈骗案件的“精髓”所在。
广州市反诈中心提醒
1
刷单是违法行为,不要相信任何低风险、高回报的赚钱途径,所谓的轻松“在家”赚钱,大多数是诈骗分子针对涉世未深或是缺乏辨别能力的人设下的陷阱。
2
网络招嫖同样是违法行为,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网络招嫖完成了,涉嫌违法,会被拘留和罚款。如今更成为了骗子们牟利的工具,存在巨大被骗风险,裸聊敲诈、诱导投资等都是其衍生物,一旦参与,人财两空。
3
遭遇可疑情况,请拨打96110咨询求助,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广州反诈服务号
终审: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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