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车车辆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团员青年的纽带和桥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了使我院的“推优”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各班团支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精神和原则,组织好本班同学把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做好,现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推荐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被党组织确定为积极分子,接受组织考察满一年以上。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经过业余党校学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原则上要求推荐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或平均分80分以上)。
5、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其中,考勤、宿舍卫生、晚归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6、思想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与学习工作情况,自入党申请以来个人总结一篇(1200字以上双行信纸手写版)。
(一)、具备以上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 获学院或学院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 受学院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 在各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 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学生干部。
5、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 受学院纪律处分者,至少在解除处分后一年内不予推荐。
2、 最近两学期有补考科目(英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除外) 者,不予推荐。
3、 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学生干部,不予推荐。
4、 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不予推荐。
5、 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取消推优入党资格。
二、“推优”推荐名额
1、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原则上要求推荐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或平均分80分以上。
三、“推优”程序
1、符合“推优”推荐条件的积极分子向所在的支部提出“推优”推荐申请。
2、各支部开展“推优”推荐会议,进行支部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加以酝酿讨论,进行表决确定“推优”推荐名单。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支部团员大会实际到会人数超过支部全体团员数的五分之四、决议必须经到会和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视为有效。
3、根据团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填表《机车车辆学院2022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选)信息收集表》、《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
4、团总支审查后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报学院团委审批后,将推荐表和有关材料送党总支(党支部)。
5、党总支(党支部)接到推荐表后,及时作进一步的考察,将表现突出的及时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6、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必须本人参加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通表大会,如有缺席,视为放弃发展资格。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推优”工作纪律
1、团组织向党推荐优秀团员工作是党发展党员的日常基础性工作之一,各级党、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2、“推优”工作应以班子健全、活动正常的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总支(党支部)和团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开“推优”支部会议必须通知团总支派人监督,否则视为无效。
3、凡不按照要求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视为该支部放弃“推优”推荐资格,团总支记录存档,作出相应处理,后果由该支部承担。
五、材料上交
1、《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自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以来的个人总结(1200字手写纸质版)。
3、业余党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近两个学期的学籍成绩单(盖章)及综测表(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若审核有私自改动综测表的任一数据,取消推优和其他评优评先);
5、《机车车辆学院2022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选)信息收集表》(电子版)。命名为“xx班发展对象信息收集表”,以各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到邮箱jcclxytzzzzb@163.com
6、获得的主要602游戏官方网站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晚上21点前上交。材料上交地点另行通知。
六、推选时间
推选时间:2022年10月15日前
在校的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前一天必须通知团总支监督负责人派人到场,否则视为无效。
机车车辆学院团总支监督负责人:李豪畅(企业微信)
如有疑问,请咨询:
机车车辆学院团总支代理学生副书记:闫宇(企业微信)
机车车辆学院团总支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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