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申报认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9 10:08: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文件《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和提质培优任务,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形成长期的、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学校决定组织校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申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照《校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申报认定指南》(详见附件1 )进行申报。申报人将电子版的申报材料上传到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仅限word文档、pdf文档,每个文档大小不要超过30m。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址链接: ,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上传文档的技术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给唐湘桃(行政楼204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