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勤贷

机车车辆学院关于2016级和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4 17:17: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2016、2017级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已接近尾声,新学期即将开启。本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一年一认定”的原则,即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仅限于当年有效。2018-2019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将在2018年9月-10月间进行,有意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它贫困补助的同学,可以利用暑假的时间着手准备上述申请(补助)所需的有效材料,在此提示如下: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下载:

1、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析表》

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的信息填写项与《分析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保

持一致,例如:学生本人选择“特困职工子女”项,则需提供“特困职工证和户口薄”;

2、《申请表》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多项选择项时,不符合本人情况的项请在电子版上删除)、并且双面打印,手写和单面打印均无效,需提供两级部门的印章(村委和县民政部门;居委和街道);

3、需确保各项内容及联系人、电话号码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一切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2、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仅限于2016级或2017级)需下载:

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调查表》本专科2017版)

2、身份证复印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供审核使用)

注意事项:

1、《调查表》填写后需双面打印,手写和单面打印均无效,需提供两级部门的印章(村委和县民政部门、或居委和街道);

2、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两项申请所需材料不同,需严格按照上述所示准备材料;

3、需确保各项内容及联系人、电话号码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一切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机车车辆学院

                                                2018年7月10日


分享到: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