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2 15:53: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1.图书馆流通部书库面向全体读者开放借阅。
2.读者必须持本人一卡通进行图书借阅。
3.书(背、挂)包和图书等物品,不能带入书库,请寄存于存包处。
4.借书限期:学生60天,教职工180天。
办理图书续借有三种办法:
方法一:读者携带需续借的图书及一卡通到图书借阅室进行图书续借,可选人工续借或使用自助借还机续借;
方法二:网上续借。每人可在限期内网上续借三次,每次10天。
方法三:微信续借。读者可通过登录图书馆官方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在绑定个人信息后即可进行续借功能的使用。
6.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二周内还书。否则,超期图书会影响借书证号的积分或信誉度。
7.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否则,所产生的盗用一卡通借书等问题由原持证者负责。
8.书库内的图书在办妥外借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库,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9.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撕页、涂抹、标记、浸湿、遗失,违者将按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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