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商贸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和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和学生处的评选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2023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学生)和2023届专插本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具体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一等奖3名(其中科教城校区2名,校外教学点1名)
二等奖8名(其中科教城校区6名,校外教学点2名)
三等奖20名(其中科教城校区14名,校外教学点6名)
特别说明:高职扩招和专插本学生均由所在二级学院统筹。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250元。
四、评选条件
参照《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附件2)。
在2022-2023学年期间受过任何级别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二)符合评选对象的班级成立由班委、团支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奖学金具体评选推报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三)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12日前交班级评选工作小组,其中纸质的附件3需保持在同一页面打印,获奖等级先不填写,班主任手写签字审批。
(四)审核与公示。各班级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将班级申请通过名单在班级内公示1个工作日后提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例择优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提交至学生处。
(五)学生处复审并公示。
六、材料报送
各班级评选工作小组需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 电子版)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助理冯家鸣处。
七、其它说明
(一)各班级评选须严格对照条件,按照程序进行。若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奖资格,该名额同时作废。
(二)上报资料务必保证各项数据准确,以便奖学金顺利发放。
外语商贸学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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