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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5 11:52: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学工党支部、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现将2021年下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团支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015日至1019日)

各班级学生在个人主动申请的基础上,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支委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具体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演讲,参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要做好团员大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原始材料整理),支委会根据团员大会推荐结果,在征求班主任、辅导员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预选资格名单,然后团支部填写好汇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报送团总支组织部进行审核、备案,学院团总支审查研究后,并将有关材料转交学工党支部(“推优”的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团委审核完毕之后再转交给学工党支部)。

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推优”团员会议,必须有团总支组织部学生干部参加,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2.未参加团员大会或未进行个人演讲的同学,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荐发展对象;

3.各团支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人数不作具体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向党支部推荐。

4.各班级按现班级召开团员评议大会,所需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按所在原班级的实际情况认定,证明材料由原院提供。

三、团总支组织部初审(1020日至1025日)

        团总支组织部在接收到各团支部将发展对象预选名单和入党积极分子预选名单后,要认真、严格按照“推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工党支部(“推优”的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团委审核完毕之后再转交给学工党支部)。

四、党支部讨论、党总支审核安排与要求

1、确定积极分子1026日至1028日)

(1)学工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预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通过;

(2)最后上报党总支审核、公示,在无异议的基础上,由党总支按有关要求部署开展业余党校学习。

2、确定发展对象1026日至1028日)

(1)学工党支部书记需逐个与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进行深入交谈,了解思想政治情况;

(2)学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

(3)召开支部扩大会,确定发展对象。(支部扩大会议参加对象必须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若干,议程要求请见《新编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p28第(6)点。)  

(4)学工党支部拟定的发展对象名单上报党总支进行审核、公示,在无异议的基础上,由党总支按有关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

(5)学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由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部署开展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

3、负责人602游戏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1)信息工程学院组织员:丘少美,办公室:10栋办公楼101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20-86025473

(2)学工党支部(学生党建工作中心):陈芷仪18718820992,袁康18296628424,周育浩18026084673

(3)团总支组织部干部:李瑞芳17835603270;冼嘉隽18312796157;阮守能13865089640

 

附件1: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班登记表

附件4: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选)信息收集表

附件5: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积极分子(预选)信息收集表

附件6: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附件7:信息工程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中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终审:谢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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