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9 19:39: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和省助学办最新紧急通知要求,明确“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以填报国家助学金”。为了全面准确做好此项“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新增政策)”信息统计工作,请在校的所有退役复学学生(指考入我校后入伍,退伍后回来复学)注意:
1.已获得国家教育资助(指学费代偿或学费减免)的退役复学学生无须额外提交材料。
2.未申请国家教育资助,但在2019年秋季至2021春季实际在校就读的退役复学学生,请在9月20日前提交退役证扫描件至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处,以便此次助学金办理统计。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为新增政策,具体资助标准以后续文件为准,本次先核准信息并统计。已享受学费代偿或减免等各类资助的,可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备注:退役入学(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考入)学生的相关信息已在9月16日已统计并录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9日
终审:汪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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