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教务处于10月29日下发《关于选拔交换生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附件1),受到学生的积极响应。为加强穗台合作,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学院拟推荐8-10名学生自费赴台交流,由学院进行部分经费资助。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佛光大学自费交换生的条件及申请表格参照教务处10月29日下发《关于选拔交换生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2.对于选拔出来的学生自费参加穗台交换项目,每生补助人民币6000元,补助其用于交通、住宿、学习等方面的开支,先用后报,在限额内凭发票报销。
3.请各院系由专人负责做好宣传、资格审核及资料报送工作。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将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赴台湾佛光大学申请表于11月24日前提交教务处吴玲处。
4.申请者须提前准备好对方学校要求的申请资料(护照除外),一旦确定交换生名单,须将申请资料于2014年11月27日前发往教务处邮箱gtxyjwc@126.com。逾期资料未提交者取消本次交换生资格。
教务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