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7 22:57: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运输物流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结合我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现将我院2020年下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0年10月17日—23日
二、各团支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各班级学生在个人主动申请的基础上,填写附件1表格,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支委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具体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演讲,参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要做好团员大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原始材料整理),支委会根据团员大会推荐结果,在征求班主任、辅导员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预选资格名单,然后团支部填写好汇总(见附件2和附件3)报送团总支组织部进行审核、备案。要求如下:
1.各团支部“推优”团员会议,必须有本党支部安排的联系党员和团总支组织部学生干部参加,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2.未参加团员大会或未进行个人演讲的同学,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荐发展对象;
3.各团支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人数不作具体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团员,可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向党支部推荐;
4.各班级按现班级召开团员评议大会,所需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按所在原班级的实际情况认定,证明材料由原院(系)提供;
5.具体要求以相关文件为准。
三、团总支组织部初审(10月24日至10月25日)
团总支组织部在接收到各团支部将发展对象预选名单和入党积极分子预选名单后,要认真、严格按照“推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团委和党支部。
运输物流学院团总支
2020年10月17日
终审:张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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